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
活動名稱:統一陽光135
活動時間:2022/07/01(五)起至2022/08/20(六)23:59止。
中獎名單公告:預定將於2022/08/25(四)前在活動網站公告中獎名單。
活動獎品:
a. Apple Watch Series 7裱徑41mm GPS版,共5名 (每支價值: 11,900元)
b. 統一超商禮券3,000元,共30名 (每份價值: 3,000元)
c. 統一陽光系列產品30瓶,共100名 (每份價值: 750元)
(含糙米漿450ml、低糖高纖豆漿450ml、無加糖燕麥穀奶300ml各10瓶,以7-11產品電子序號的方式提供)

活動參加方式:
Step1.購買統一陽光全系列產品,掃描瓶身貼紙上的QR Code登錄遊戲
Step2.於活動期間內登錄三次,即可解鎖專屬植物圖鑑1隻(共38隻)
Step3.集滿三支不同的角色,並於活動網站中登錄抽獎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 得獎公布時間:08/25抽出中獎者並公佈於活動網站公告處

領獎須知:
1.
參加者請於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提供個人聯絡資料,中獎者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收到主辦單位寄送之確認中獎信件,請於2022/08/28
(日)23:59前回覆確認中獎信件至以下信箱(sunshine135@unismart.com),並回覆指定資料與提供必要文件,以完成中獎資格確認作業。若指定期間內未主動聯繫或提供之資訊及文件不全、錯誤、造假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通知。
2. 如因提供之資訊有誤、不實、不全或配送過程聯繫不到收件者,導致中獎信件無法寄送、獎品無法寄送或遭退回者,視同放棄中獎及領獎資格,不得要求重寄或補寄。請務必於送出個人資料前再次確認。
3. 活動單位有權要求中獎者提出證明文件以核對、確認其身分,中獎者應保證其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不配合核對身分或有冒用/盜用第三人資料之嫌疑者,活動單位得撤銷其參加資格及中獎資格並追回已發獎品,不另通知。

★★ 請務必詳閱完整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 ★★
★★ 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
注意事項 :
1.活動辦法依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公布為準,活動單位(即統一陽光、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隨時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修改活動辦法及變更獎項(獎品內容)之一切權利,如有變動,除公告於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外,不另公告或通知,請參加者務必自行留意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之內容。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2.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及個人資料使用聲明之內容。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表示已詳細閱覽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含各注意事項)、補充公告及其他相關要求之規範等(前述活動辦法及規範,以下統稱「活動規範」),參加者如有違反活動規範、不配合、從事不當或不法行為、有妨礙活動公正性之行為、攻擊、詆毀活動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活動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中獎資格,不另通知,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品,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活動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解釋,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或記錄,皆以活動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主。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填寫或寄出之資訊或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或無效情況,或使獎品發放遲延、遺失、錯誤,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不另公告或通知,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提出異議。
4.本活動限以Facebook個人帳號參加,於活動期間內,依活動辦法完整完成上述所有指定步驟,具備一次抽獎資格。參加者是否符合指定步驟要求概由活動單位認定,參加者不得異議。每一Facebook帳號僅有一次抽獎機會及一次中獎機會,且同一人限以一Facebook帳號中獎一次,同一人或同一帳號均不得重複中獎。
5.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即視同參加者已同意活動單位得依本活動辦法及活動執行目的範圍內使用其分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限時動態評選貼文、公告中獎名單、本活動推廣目的內之行銷宣傳等之使用)
6.經檢舉或活動單位發現參加者有任何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不當或違法方式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同一人以不同帳號參加等行為)、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的運作、違反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者,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及中獎資格。
7.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參加,中獎者須依活動單位指示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0者,一概須列入個人所得申報。若中獎者經活動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或有不願配合稅法要求辦理者,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
8.中獎名單將公告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參加者應主動留意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公告及個人信箱是否收到中獎通知信。中獎者應依活動單位通知於時間內完成兌獎相關手續,逾期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中獎資格不可轉讓予第三人。獎品以實物為準,網頁/海報/活動文宣等附圖僅供參考,活動單位有權變更獎品內容,中獎者應同意接受替代獎品。獎品一概不得要求指定口味、更換、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之寄送或交付地區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不得要求寄送至海外地區。凡領獎後獎品之使用與維護,活動單位概不負責。若因地址遷移或資料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9.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與獲中獎資格,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者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活動單位無關。
10.參加者若不願意配合活動規範及/或活動單位指示,則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及中獎資格。若參加者違反活動規範致活動單位遭受損害時,參加者應賠償活動單位因此所遭受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任一活動單位如因參加者之留言內容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侵害著作權及/或其他權利時,經通知參加者後,參加者應立即出面協助解決。參加者同意活動單位得依自己之判斷與第三人成立調解及/或和解,且參加者應負擔活動單位所同意之賠償金額並對活動單位負完全賠償責任。
11.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與承辦單位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聯繫,活動專線:(02)2657-763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8: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

個資聲明:
個人資料使用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
台端詳閱: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當您在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參加活動時表示已同意『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內容。
一、告知事項: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單位」)。
2.蒐集之目的:辦理統一陽光活動網站(https://www.uni-sunshine.com.tw/sunshine135)「統一陽光135」暨相關業務及所銷售商品之消費者行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再行銷及寄送獎品等(以下概稱本活動)。
3.個人資料之類別: Facebook帳號、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A. 一般參加者:自台端參加本活動之日起至中獎名單公布翌日起算三個月止。
B. 中獎者:中獎者所提供兌獎資訊相關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活動單位依據稅法規定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稅法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活動單位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活動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配送)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活動承辦業務單位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服務電話:(02)2657-7630,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8: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惟活動單位依法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需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註:台端於提出行使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必須明確告知姓名、聯絡電話、反應時間及反應內容等事項。台端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上傳、遞送至活動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活動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三、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活動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四、依民法規定,未滿20歲者之法律行為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若同意活動單位蒐集、利用其個人資訊時,應在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下為之。台端瞭解,如其係為未成年人卻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其法定代理人得隨時請求活動單位停止台端之特定帳號及其相關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將使台端無法參加本活動及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並視同放棄本活動之參加、中獎及獲領獎權利。